赵作海、佘祥林、聂树彬式的悲剧何时能不再
核心提示:前几年发生在湖北的“佘祥林杀妻案”还没有从人们的记忆中褪去,与之惊人相似的河南“赵作海杀人案” 现在又活生生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据媒体最新报道,5月12日,赵作海已经和商丘市中院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写着:申请人赵作海,因错误羁押申请国家赔偿……商丘市中院一次性支付赵作海国家赔偿金50万元,生活困难补...
前几年发生在湖北的“佘祥林杀妻案”还没有从人们的记忆中褪去,与之惊人相似的河南“赵作海杀人案” 现在又活生生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据媒体最新报道,5月12日,赵作海已经和商丘市中院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写着:申请人赵作海,因错误羁押申请国家赔偿……商丘市中院一次性支付赵作海国家赔偿金50万元,生活困难补助费15万元。赵作海自愿放弃其他赔偿请求,撤回赔偿申请……
看到这则消息,我一方面对赵作海得到了一点补偿而稍感安慰,另一方面又替赵作海感到难过,因为这位老实巴交的农民再一次充当了一回“被自愿”的角色。
想当初,并未杀人的赵作海忍受不了“生不如死”的刑讯逼供,被迫“九次作出有罪供述”并因此而身陷囹圄,落了个妻离子散的下场,其在精神上受到的伤害绝不是区区几十万元就能弥补的!目前实行的国家赔偿法并没有把精神赔偿包括在内,赵作海是完全有权利提出赔偿请求的。
而老实巴交的赵作海在接受商丘中院的赔偿时说,给我多少我就要多少。前几天他被无罪释放离开监狱时,居然向“有关领导”深深地鞠了一躬!
悲剧啊!
感叹之余,我们还不得不说佘祥林、赵作海是幸运的,因为他们虽然都被关押了11年,但还是等到了沉冤昭雪的这一天;而有些人就不那么幸运了,例如三年前轰动一时的河北聂树彬案,直到今天都还没有一个说法。
十五年前,河北的聂树彬以“强奸杀人”的罪名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但真正的凶手后来却在另一起外地的案件中落网,犯罪嫌疑人供述出曾经在河北某地强奸杀人,其指认的现场就是聂树彬的“杀人”现场。事件曝光后引起了轩然大波,有关方面说是要调查,但至今也是泥牛入海,悄无声息(我看过《南方周末》记者有关此案的连续报道)。
善良的人们不禁要问:赵作海、佘祥林、聂树彬式的悲剧何时能不再上演?!
“被杀人”的事件多次出现绝非偶然,这不能不引发人们的思考:我们是不是在办案的程序和制度上出了问题?
还有,没有一个办案人会主动承认施行了刑讯逼供,难道就没有办法把枉法者绳之以法吗?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台湾的司法就已经为我们做出了示范。
经常观看央视四套《海峡两岸》和深圳卫视《直播港澳台》节目的人都会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台北地院在审理陈水扁贪腐案的过程中,每次提升陈水扁时,都有一个人手举摄像机专门负责录像;特侦组约谈每一个当事人也都是全程录像,总共居然有几千个小时之多,陈水扁的律师团光审看这些录像就耗费了大量的时间。
如果我们也规定每一个案件的审讯过程必须全程录像,而且没有录像或者录像不完整就不准结案,相信刑讯逼供就会失去存在的土壤。
《合肥晚报》有一篇评论写得非常好:“错过了佘祥林,不能再错过赵作海!”呼吁有关部门要以此案为契机,加速司法领域的制度建设,以从根本上杜绝此类案件的再度发生。
但愿这一次有关部门会有所作为,而不是象记者采访赵作海案当年的商丘政法委书记王师灿所表示的那样:“我平时都不问案件,我不是学法律的,我学煤矿和矿山机电。”
我的这篇博文就要写完的时候,新华网又传来《赵作海不满凌晨两点签协议 再索65万精神赔偿》的消息,说是赵作海的姐姐证实,法院的人是5月12日晚上来的,一直在那儿死磨硬缠,不签字他们就不走,直到凌晨两点,赵作海在“迷迷瞪瞪,很多事情没有搞懂”的情况下才糊里糊涂地签了字。看来商丘中院也是想“糊里糊涂”迅速了结此案的。
附:有关聂树彬案的两篇博文:
河南的“佘祥林”的冤屈已经昭雪,而聂树彬的悲剧继续
近日媒体报道了河南的佘祥林===赵作海,因故意杀人在蹲监狱11年后,因被害者生还而被无罪释放。这个的悲剧再次上演,再看到这样新闻的时候,心里除了悲愤剩下的就是麻木,好像看多了这样的人家悲喜剧,而作为一个法律人又无可奈何。想想赵作海是幸运的,因为被害者活着回来了证明其是冤屈的,并且其没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河北的聂树彬案,到现在仍然石沉大海,没有任何消息,聂树彬也早因强奸杀人而被执行死刑了。但是他的冤屈什么时候能够昭雪呢?希望更多有良知的人应该关注聂树彬案。
另外附上贺卫方教授的一封信:来自于贺卫方的博客。
致河北高院院长高勇先生的一封信
关于聂树斌案致河北高院院长高勇先生的一封信(附:关于河北法院网址的更正)
尊敬的高勇院长:
不久前,我接到了一个很意外的电话――来自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她解释说一家北京的报纸记者到她家采访,把我的电话告诉她。她向我诉说:儿子的冤案至今没有一点消息,谁也不管。奔走呼号已经五年了,越来越看不到希望,她和老伴心情很糟。她反复地说,希望我能够继续帮助她。
放下电话,我的心情也很沉重。高院长,也许您知道,我为这起案件已经发出多次呼吁。这样一起经过那么多媒体报道的冤案,居然一拖就是五年,我不知道究竟卡在哪个环节上。高院长,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聂树斌案件的终审与复核机关,如聂树斌确系冤杀,那么贵院就是冤案责任的直接承担者,是无法推诿的。同时,那位承认实施了杀人犯罪的王书金也已经河北高院二审,2007年7月31日审理,至今已两年有半,仍无结果,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一百九十六条对于二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个半月的规定,贵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公然违法,更是无法理喻。贵院这样无休止地拖延下去,难道说就能把这么大的冤案给拖没了?
年关在即,很快到4月份,就是聂树斌被冤杀的十五周年忌日。高院长,我不知道能否通过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共同努力,在这样的时刻,拿出壮士断臂的勇气,将事实真相公布于众,让死者的冤魂得以安息,让张焕枝和她的老伴能够从我们的法院和政府那里得到公正,让国民能够重树对于司法正义的信心?
又及:我查贵院的官方网站,你们的信息似乎从2006年7月起就没有更新。不知道这是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贵院某些管理者希望时间停滞的心态?附上2010年2月1日的一张截图,聊作佐证。
祝福
春节快乐,身体健康!
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教授)
2010年2月3日
我们应该像关注李庄案一样关注聂树彬案
“聂树斌案”翻案渺茫
四年过去了,秘而不宣的“聂树斌案”复查,至今迷雾重重。
被质疑的调查
自2007年4月一审被判死刑的“真凶”王书金上诉之后,两年时间,聂树斌案再次从峰回路转走向绝对沉寂。种种迹象暗示,聂树斌案或将永无再审与翻案的机会。
2005年4月聂树斌案被曝“一案两凶”后,河北省政法委成立了工作组,负责对聂案重新调查。当时,面对全国媒体的紧密关注,河北方面宣称,将尽快公布调查结果。然而,四年过去,这个承诺至今没有兑现。
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多次前往河北高院寻求调查结果,四年间得到的答复如出一辙,“正在复查,很快出结果”。直至今年3月,河北高院负责审查聂案的一位法官告诉聂母,调查结果已经出来,报到院长那里去了。但到底是什么结果,这位法官说不能向聂母透露。
这个秘而不宣的调查到底是怎样进行的,甚至到底有没有进行,外界无从获知。然而,南方周末记者从河北广平方面获知,过去几年,一直羁押于广平县看守所的王书金没有接受过河北公检法机关的任何提审。这个信息让关注聂案复查的人士对所谓调查产生了巨大怀疑。
聂树斌的律师李树亭与王书金的律师朱爱民纷纷质疑,王书金作为聂树斌案中最重要的活证据,如果复查一定会提讯,怎么可能绕开?
从2005年3月王书金被捕交待全部罪行直至与律师会面,他并不知道十年前的玉米地案另有“凶手”,也根本不知道一个叫聂树斌的人在十年前作为罪犯已被枪决。在一审法庭庭审中,王书金意欲主动供认玉米地奸杀案,但被法官以“与指控无关”打断,被公诉方以“查无实据”驳回。
2007年4月,一审宣判后,王书金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为理由之一,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他在上诉状中说:“我在2005年1月18日向河南省荥阳市索河路派出所供述自己在河北省犯罪过程中,包括石家庄西郊玉米地里强奸杀人的经过……对于这些河北广平县公安机关的警察进行了确认……警察还带领我对作案现场进行了指认,现场是凭着我对当时的记忆找到的。”
王书金的上诉心理中,有一点是微弱地期望通过主动坦白这个案子,获得可能的宽大处理。他说:“我是一个罪孽深重的人,不在乎是否多一起案子或者少一起案子,而是不愿意看到因为我的原因而使他人替我承担严酷的刑罚……我希望上级法院对(我坦白)这个案子能够按照重大立功认定,更希望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2007年7月31日,河北省高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了王书金案,据参加庭审的人透露,王书金在庭上继续对未被纳入公诉的石家庄玉米地案供认不讳。庭审后,法律人士推测,二审维持死刑判决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时隔两年之久,二审判决至今未出。10月20日,王书金的律师致电主审法官询问何时判决,这位刘姓法官称,因为案情特殊,在没有领导指示的情况下,他说了不算。
南方周末记者还了解到,在对外宣称的复查期间,聂案中的被害人家属和好友也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调查,他们是当年随警方第一时间看到案发现场的人。律师李树亭说,他们是案发现场最重要的目击证人,复查也不应该绕过他们。
真相可能永远死去
2007年11月1日,南方周末记者披露了聂树斌家属因获得原审判决书而得以进行申诉,以及王书金上诉要求为聂树斌洗清污名,这两个重大的意外事件曾让舆论对聂树斌案真相大白抱有最乐观的期望。法律界人士纷纷建言,希望最高法直接提审此案。
2007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张焕枝,申诉材料已转至河北高院,聂案的申诉由河北高院负责。著名法学教授贺卫方为此愤慨其荒谬:“偏偏承担纠错职能的机构正是当年制造冤案的机构。仿佛当年方成先生一幅漫画里虚构的场景:蒙受屈辱的秦香莲向包拯告状,包拯在状子上大笔一挥――“请陈世美同志查处”!
最高法院像当年提审沈阳刘涌案一样处理“聂树斌案”的希望似乎完全落空了。两年前来自最高法院的消息说,聂案被列为“重案之重”,已调派专人进行全案再审审查。这个让社会高度期待的行动,最终没有释放出任何信息。
一直关注此案的法学家贺卫方在博客中将聂树斌案的评论文章置顶。他分析,河北高院很难办,如果承认错误,就要自认倒霉,这就好像自己揪住自己头发离开地球一样。不纠正呢,良心上过不去,当事人倒霉,而且舆论压力又这么大,最后可能要承担更大的责任。无休止地拖延,就是因为这两种心态交织在一起的结果。
贺卫方认为,处理聂树斌案可以有三种思路,一是由比河北省更高的机构来进行调查和审理,即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因为它们不大可能受到地方利益的钳制和约束;二是由最高法院指定另外一个省的司法机构来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审理,这也可以保持中立。第三是根据宪法第71条,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视情况必要成立特别委员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并做出决议。
“现在这个案件对整个体制是一个考验,让国民对这个国家有信心,不再是草菅人命的做法,不再恐惧蒙受冤屈而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我相信这是一个特别好的机会,希望有关部门能抓住这个机遇。”贺卫方急切呼吁。
以“聂树斌案”四年波折来看,没有人愿意抓住这个机遇,也没有人认为这是个机遇。“聂树斌案”的真相,极有可能将随着聂树斌,永远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