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结婚5年,由于夫妻感情不和,与丈夫长期分居,丈夫外出做生意开了家公司并挣了一大笔钱,请问丈夫在分居期间所挣的钱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苗律师答:夫妻因感情不和而长期分居,虽然不在一起过夫妻生活,但分居的时间不论长短,依然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后,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也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