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男友同居已三年,没办结婚证,无子女。现在男友提出分手,我要求男友赔偿“青春补偿费”,法院能否支持?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或离婚纠纷案件中,女方主张的“青春补偿费”的性质区别于婚姻过错赔偿的请求权,也违反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所以,你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男友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或离婚纠纷案件中,女方主张的“青春补偿费”的性质区别于婚姻过错赔偿的请求权,也违反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所以,你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男友赔偿“青春补偿费”因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会支持。